2024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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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研究院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17

       依据《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新型研发基地组建实施方案》对研究院建设主要任务和计划工作安排,利用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现有科技成果进行进一步研发,通过科技开发、样品研制、中试、孵化、产业化尽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预研究经费支持。

       经费资助分为一般项目50万/项,重点项目100万/项,计划支持6个一般项目、3个重点项目,项目执行周期2至3年。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科研人员,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研发。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所内在职人员,应遵照以下要求:

       1. 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和实施,并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人员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工力所为唯一专利权人的、可直接用于成果转化的发明专利,重点项目不少于5个、软著不少于3个,一般项目不少于3个、软著不少于1个。

       2.成果验收后在1~2年内形成产品,3年内形成投入产出比不少于1:2的净利润收益。

       三、经费管理

       1. 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分摊研究所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含科研房屋占用费),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 已有公共成熟技术、日常业务运维、台网台站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一般不予支持。

       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设备费如需调增,项目组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科技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审批。除设备费调增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助安排,并报计划财务部和科技发展部备案。

       3. 项目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应当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劳务费等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支付。

       4. 专项经费的资金支付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5. 使用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专项经费形成的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规定开放共享,并按规定提交科技报告。

       6. 结题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前,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门会同科技发展部对项目进行经费决算和结题审计工作,审计通过的项目方可进入综合绩效评价环节。

       7. 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由工力所统一收回。

       四、申报指南

       本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 重大工程地震灾害智慧监控与评估系统平台

       聚焦石油化工系统、电力能源系统、重大交通枢纽和桥梁、大型数据中心和通讯设施,研发具有地震预警触发、地震触发和常态监测的地震安全监控软硬件平台,建立震前风险评估、震时应急评估和震后恢复性评估的地震风险评估软件平台,实现不同地震场景的精细化情景构建,满足震害风险点识别、应急处置建议等要求,与国内相关行业机构开展合作,构建业主、省级和国家级服务平台,开展监测设备、风险评估、情景构建等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

       2. 城市工程系统地震灾害监测与情景构建系统平台

       研发基于多元传感系统的城市基础设施地震灾害智慧监控系统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构建分布式传感和数据汇聚系统;研发基于图像的响应测量和损伤识别终端,建设轻量化结构台站系统,形成结合传感网络、数值模拟、系统仿真和风险分析决策的智慧化监控平台。建立中国城市地震灾害情景构建软件系统,可采用遥感数据、数字地图数据等自动生成分析模型,进行基于数值仿真地震灾害模拟,并利用智慧监控的实测数据进行模型修正和更新,形成城市巨系统地震灾害演化过程的数字孪生系统平台,打造震前损失预测、震时震害速评、震后恢复与工程抗震韧性提升技术体系和系统平台,提供大城市和城市群工程系统风险评估产品,服务于城市规划、综合防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直接支撑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国家重大工程。

       3.工程地震安全检测、鉴定与抗震新技术研发

       聚焦轨道交通沿线建筑的震振双控需求、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物的防震保护需求、建筑与桥隧抗震鉴定与加固改造需求、建筑功能性非结构部件及设备系统的抗震试验、计算与震振防护需求,与国内减隔震产品制造企业、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设计院、质量检测企业合作,开发新型三维减隔震装置及其内力与变形多参量监测系统,开发抗震新材料及其新型结构体系和抗震加固改造技术,开展减隔震技术咨询、抗震鉴定评估咨询、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咨询、新装置新材料新技术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建立工程抗震安全性检测平台,提供结构、非结构和减隔震装置的地震安全检测、监测与鉴定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国家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和城市更新战略。

       4. 城市关键系统地震灾害自动化防控平台。

       建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支持与保障中心,将接入全国1.5万余台包括强震仪及烈度仪的自由场强震动观测实时波形数据,研发多种形式的地震预警信息终端和软件。深入开发、熟化地震燃气自动关闭阀门、高铁预警、电梯地震紧急应对系统,广泛推广应用于城市生命线、高铁运行,能源、电子生产等行业地震灾害风险防控系统。

       5. 岩土体致灾风险宽动态精密感知与预警技术研发

       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与区域性重大发展战略,瞄准高速铁路、越江跨海大桥、高库大坝、核电站、港口码头、煤田矿产、LNG储罐等重大基础工程与设施,面向地震、降雨、交通、波浪、爆破等多种极端灾害形势,开发适于岩土体地基、构筑物和土-基-结作用的多相多介质宽频高敏长寿命致灾响应感知与预警关键技术,解决地上、地下重大基础工程地基和支护土体的灾前受力状态、灾时演化行为、灾后恢复过程等不同时段精准感知难题。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报名,进行初步登记、筛查。

       2.项目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纸介质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交至科技发展部(245办公室,赵建峰),电子版同时提交至邮箱:xiangmukfb@iem.ac.cn,逾期不予受理。

       3.将择期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论文等成果的署名和标注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工震发〔2022〕42号)执行。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兆焱,15124575177;

       赵建峰,15846560747。


       附件1: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项目申请书

       /Uploads/Editor/2023/11/17/655731ebdcc5b.zip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科技发展部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