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重大工程的动力灾变”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科发部于即日起至2008年3月1日止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阅读“重大工程的动力灾变”2008年度项目指南(可登陆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查看),不符合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将
不予受理。
2.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限项规定:“十一五”期间新启动的重大研究计划单独作为一类项目纳入限项检索
范围。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人(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
员)申请和承担重大研究计划的项数限为1项,且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
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项目或按
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项数累计限为3项。
在研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
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也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
目。
4.申请书采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中心下载。
申请书的正文应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
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
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申请书二份和电子申请书,要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
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咨询电话:2609
科技发展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