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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1.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2007年硕士生复试工作由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小组设正、副组长各2人,成员有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纪检委员,于复试前5日内成立。在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组长按本办法组织复试工作,纪检委员监督复试过程。
2. 复试考生数按拟招生人数的1.2倍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含第二志愿考生)中确定,由招生办公室确定名单。按下式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4)×0.5+复试成绩×0.4+(外语和数学初试成绩之和/2)×0.1=初试总分×0.125+复试成绩×0.4+外语和数学初试成绩之和×0.05
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国家最低复试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格则直接进入拟录取名单。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按各报考专业总成绩循序录取。
3. 复试内容为外语(听说、朗读、翻译)、数学及专业基础知识。
4. 复试采用百分制,按以下五方面评定成绩,思维、概念、基础知识、知识面、外语(听说、朗读、翻译)。根据考生的复试情况分别评分,满意(90分左右)、比较满意(80分左右)、一般(70分左右)、不满意(50分以下),并按下式计算复试得分:
复式得分=思维分×0.15+概念分×0.25+基础知识分×0.25+知识面分×0.2+外语分×0.15
复试小组的最终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并经复试小组综合评议后确定考生的复试成绩。
5. 复试小组成员要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准备考题,积极提问,严肃评分。牵涉泄密者,要严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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